德国专利申请指南
德国专利制度历史
部德国专利法于1877年颁布,当时该法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;1949年进行
了修改,采用实质审查制;1956年在原审查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向公众展出,允许公众提出异议
,即实行展出异议制;1949年和1956年虽然作了修改,但没有太大的实质改动。1968年德国专
利法作了较大的修改,实行了新的专利法,新的专利法对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,
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是自申请日起7年。除审查程序修改外,还增加了授权前的异议和无效
请求程序。 1978年和1980年略作修改,增加了国内优先权,取消了展出异议程序。实用新型法
于1891年颁布,l986年和1990年作过两次修改。外观设计法于1876年公布,1988年作过重大修
改。德国专利制度建立尽管比英、美、法等国要晚,但由于其在专利保护方面有自己的独道之
处,因而在世界上有较大的影响,井为一些如挪威、芬兰、丹麦、瑞典、荷兰、中国和日
本等国所效仿。
德国专利的类型
1、发明专利,有效期20年,
2、实用新型,有效期10年,
3、外观设计,有效期多可延长至申请日起20年。
德国专利特点
1.发明专利,申请审查请求可在申请日后7年内提出;
2.实用新型专利无实审;
3.外观设计专利登记制;
4.申请德国专利不需代理委托书;
申请德国专利所需文件
1.申请人的名字和地址;
2.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,用英文或德文;
3.附图;
4.优先权申请的、申请日和申请号(在优先权日后的16个月内);
5.摘要,用英文或德文;
6.发明人的名字和地址。